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生产保障区项目勘察、设计审查招标公告
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生产保障区项目勘察、设计审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生产保障区项目勘察、设计审查,招标人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诚邀各潜在投标人参与。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K-GC-A-2024-0005
2.2项目名称: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生产保障区项目勘察、设计审查
2.3项目位置:北京大兴机场K-03-01、K-04-02地块,地块所属行政区划为河北省廊坊市。
2.4项目规模:生产保障区项目(廊坊)主要设置空勤及地面生产保障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项目外线及景观约8300平方米,装配式、被动房面积约*****平方米,精装修面积约*****平方米。
2.5项目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1万元
2.6 招标内容:
K-03-01 地块主要设置空勤保障设施,建设一栋空勤保障楼,包括出勤准备、过夜用房、接待 大厅、空勤办公、训练中心、食堂(空勤、地勤)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
K-04-02地块主要设置地面生产保障设施,建设一栋综合业务楼,包括地面综合办公、专业用 房、资料档案室、会议室、培训室、员服中心、展厅、地下车库及两地块间地下连廊等。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 平方米。
本工程涉及相关方案设计咨询、勘察审核、地基处理审核、施工图审核(含消防)、施工过程中需要审查的设计变更等内容。出具相关地勘报告审查和施工图审查资料,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工作,获得相应的成果文件。
自收到送审图纸之日起12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取得审查合格书(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其中,自收到送审图纸之日起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施工图修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须含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类。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非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不在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9:00-16: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和所需资料:将以下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整体扫描为1个PDF电子文档。投标人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jkgccgjyb@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招标人将在收到邮件起3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如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须含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类。
4.3 招标文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将于投标人提交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至投标人的邮箱。
4.4 文件售价:0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9时00分
5.2递交方法: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
5.3递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5号国航大学(东门)职工教育中心四层
5.4联系人:吕威威联系电话:010-********-8079
5.5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5号国航大学(东门)职工教育中心四层
六、发布媒介
此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区首都机场路5号国航大学(东门)职工教育中心四层
联系人:吕威威联系电话:010-********-8079邮箱:jkgccgjyb@163.com
2024年3 月19日
八、其他: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告知
8.1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范围
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诚信等方面问题及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不良行为界定范围内问题的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对生产运营、采购活动、招标人形象等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程度,将不良行为分为一级不良行为、二级不良行为和三级不良行为。
8.2.1一级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竞争,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相互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采购项目;
(6)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
(7)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
(8)其他视为供应商串通的情况。
2.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恶意诋毁、恶意投诉、威胁、欺骗等行为,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供应商恶意扰乱谈判现场等影响采购活动有序进行等行为,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4.供应商接到中选(成交、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或单方面要求放弃中选(成交、中标)资格,或不按响应文件及澄清内容承诺签订合同,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5.其他经招标人认定为一级不良行为的情况。
8.2.2被列入一级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参与招标人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5年,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不良行为的,应取消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及中选(成交、中标)资格。
8.2.3二级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故意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或供应商资格审查、准入等资质材料经核实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以及与检测单位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等行为,对采购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
2.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或者恶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对采购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恶意质疑,对采购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
4.其他经招标人认定为二级不良行为的情况。
8.2.4被列入二级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参与招标人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3年,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不良行为的,应取消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及中选(成交、中标)资格。
8.2.5三级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1.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时,一年内2次(含)以上,递交响应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采购项目、无正当理由放弃应标或谈判等,对采购项目造成一定影响的,其中采购实施单位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扣除(不退还)投标/谈判保证金的情形除外;
2.供应商收到中选(成交、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给招标人正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的,其中采购实施单位(合同承办单位)依据合同要求已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除外;
3.因供应商责任引发不稳定事件,或因不良事件经新闻媒介曝光,给招标人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的;
4.其他经招标人认定为三级不良行为的情况。
8.2.6被列入三级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参与本单位范围内采购项目1年,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不良行为的,应取消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及中选(成交、中标)资格。
8.2.7针对某一采购实施单位发布的供应商三级不良行为情况及处理结果,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决定该供应商是否参与本单位采购项目。
8.2.8针对某一采购实施单位发布的供应商三级不良行为情况及处理结果,在处理期内,如其他单位认定其再次发生三级不良行为,可按照二级不良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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