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SXSJWD2016-018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拍卖机构入围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二包
包号 | 名称 | 项目需求 | 入围家数 |
一 | 车辆评估 | 提供指定数量公务车辆的价值评估及相关服务 | 3 |
二 | 车辆拍卖 | 根据指定数量公务车辆的评估情况,对进入拍卖名单的汽车进行拍卖及相关服务 | 3 |
2、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指定数量的公务车辆提供价值评估、拍卖等相关服务。
3、服务期限:一年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资质条件:1.包一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鉴定评估资质;2.包二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机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开户许可证(5)资质证书(6)检察机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7)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8)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的《保险费增收专用票据》(9)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10)如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经办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市英雄中路62号)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二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公告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8*****85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088
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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