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材料采购项目—球墨铸铁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材料采购项目—球墨铸铁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材料采购项目—球墨铸铁管件采购已由长给水字【2016】08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入围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球墨铸铁管件采购。
2.2 供货地点:长春市内业主指定地点。
2.3 供货周期: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接到业主通知后7日内开始供货)。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营运状况良好,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产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省级及以上产品检验报告、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2 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完成过类似供货业绩(每年均需提供)。
3.3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有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供货方面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记录。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省级及以上产品检验报告、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财务审计报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财神庙胡同9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431-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伟新、申晓晶
2016年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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