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河高速引线(振兴桥-迎旭桥段)及辅道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吉河高速引线(振兴桥-迎旭桥段)及辅道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吉河高速引线(振兴桥-迎旭桥段)及辅道照明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委托,就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吉河高速引线(振兴桥-迎旭桥段)及辅道照明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LFTLZH【2016】-073

二、项目名称: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吉河高速引线(振兴桥-迎旭桥段)及辅道照明工程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1、报价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报价,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工程地点:振兴桥-迎旭桥段;

3、工期:60天;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

6、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1日-2016年5月17日

08:30-11:30,15:00-17:00(公休日除外,每周五下午16:30分结束招标文件发售)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500米处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2016年5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乡宁县公用事业局

地址:乡宁县城内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邮编:041000

E--mail:********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引线 照明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