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二十四”许镇镇第二届“富美湖乡奎鳙贺春”奎湖捕捞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陵二十四”许镇镇第二届“富美湖乡奎鳙贺春”奎湖捕捞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许镇镇农业农村办委托,“南陵二十四”许镇镇第二届“富美湖乡奎鳙贺春”奎湖捕捞项目,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于2023年12月7日上午11时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至许镇镇政府对面昌祥制衣厂新厂房一层会议室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陵二十四”许镇镇第二届“富美湖乡奎鳙贺春”奎湖捕捞项目
二、标的和价格
抄网捕鱼
1、作业要求。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做好安全防护和文明作业,自行承担捕捞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投标人做好合理捕捞方案,保证在捕捞过程中不得破坏水质和生态环境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否则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捕捞网具选用和捕捞方式按发包方要求,鲜鱼起获地点和时间按发包方要求。起获鱼种:抓大放小,青鱼4公斤以上、草鱼3公斤以上、鲢鱼2公斤以上和鳙鱼3公斤以上、鳊鱼0.75公斤以上。其它肉食杂鱼应捕尽捕。中标方未经发包方计量计价,私自发送鱼获,全额扣除保证金,并按实际照价赔付。
2、作业时间:2024年1月2日-2月2日
3、劳务基础价。根据捕捞鱼获上岸的重量按实结算,其中鲢鳙按2元/公斤计取,鳜鱼、鱤鱼、翘嘴鲌等高档鱼12元/公斤计取,鳊、青、草、鲫6元/公斤计取,鲤鱼4元/公斤计取。劳务费包含捕鱼所涉人员、机具、船员、抄网等全部费用。
4、劳务基础价结算方式:10天结算一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必须具有大面积水域捕捞作业或类似相关捕捞作业经验及全套作业工具。具体如下:
① 近五年类似捕捞作业业绩,提供1份1万亩以上大型水面的捕捞合同。
② 专业捕捞人员15人以上,船只六艘以上。
③ 需提交经许镇镇政府农业农村办审查批准的捕捞方案意向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6日工作时间(8:00-17:00)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近五年来1份1万亩以上大型水面的捕捞合同,许镇镇政府农业农村办审查批准的捕捞方案意向表原件。到许镇镇政府对面昌祥制衣厂新厂房临时办公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
价低竞标规则,投标人按照劳务基础价折扣系数的方式报价,折扣系数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折扣系数最低者则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上午11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许镇镇政府对面昌祥制衣厂新厂房一层会议室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保证金
捕捞队伍在确定后2个工作日签订捕捞合同,并交纳伍拾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交入下列账户,开户名称:南陵县会计结算中心许镇镇分中心,缴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开户银行: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许镇支行
账号:***** ***** ***** ***** 067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陵县许镇镇奎湖
联系人:程星
联系电话:159 5537 0809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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