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青川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青川府公〔202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青川县清江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青川县青溪镇阴平村1组、3组集体土地约2.0730公顷,具体范围、地类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用于青川县清江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建设。

三、征收主体

青川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川县人民政府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和青溪镇人民政府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启动土地征收范围内新栽、移栽、抢栽除粮食蔬菜以外的苗木及其他附着物;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等建(构)筑物。暂停办理土地流转申请、宅基地和其它项目用地申请、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户籍登记(正常婚姻、出生、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部队复员或转业未安置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等户籍登记除外)等审批事项。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2日

咨询电话:139-8129-3909

联 系 人:向 坤


青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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