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阳县恒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关于邵阳县恒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邵阳县恒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关于邵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邵阳县恒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及《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选任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之规定,本院决定于2024年3月25日15:00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本案为普通案件,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邵阳县恒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8日经邵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为2021年至无固定期限,住所地邵阳县塘渡口镇兴安村1组,经营范围:汽车新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装潢,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小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入围本院破产管理人名册,联合申报的(不超过两家),需确定一家主申报机构;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14: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摇号前只需网上报名,不需要提交电子资料,摇中的管理人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电子版资料,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的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以PDF格式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院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环节。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本案正选管理人(中签1),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中签2)。
联系人:行装处:雷成顺、刘永强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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