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抚顺市妇女儿童医院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LNHBZB2024-01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妇女儿童医院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每人 200 元/月,招标人为抚顺市妇幼保健院(抚顺市妇女儿童医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抚顺市妇女儿童医院食堂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妇女儿童医院食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抚顺市妇女儿童医院食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供应商请在采购公告规定
的时间到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 16#(1-4)门市(菲尼斯羽
毛球馆院内)报名并购买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
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
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
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辽宁鸿
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 16#(1-4)门市(菲尼斯羽毛球馆院内)报
名并购买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每人 200 元/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顺市妇幼保健院(抚顺市妇女儿童医院)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 系 人:孙立新
电 话:139413556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 16#(1-4)门市
联 系 人: 朱婷
电 话: 024-56675667
电子邮件: liaoninghongbo@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