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尘治理监管辅助服务费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尘治理监管辅助服务费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尘治理监管辅助服务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21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尘治理监管辅助服务费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615,2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扬尘治理监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对全市各类扬尘治理工作的指挥调度和督查督办,具体负责对全市各类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进行方案制定、调度通报、督导检查、绩效排名、会务组织、信息报送、宣传报道,以及省厅关于“两个标准”的贯彻落实、上级各类扬尘督办问题的整改回复等有关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洛阳市; 5.5服务期:三年;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洛财购(2019)3号文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当日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 | |||||||||||||||
联系人:高先生 | |||||||||||||||
联系方式:186*****1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10楼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56*****37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56*****375 |
招标
|
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