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2024-03-20 16:20:4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一、服务概况

通过内部议标的方式选定一家消防维保单位,为我院提供消防维保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范围内的建筑物消防维保,包括以下区域: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本部(建筑面积约*****平方米):(1)约900个点位的烟感报警系统;(2)地下室防火卷帘门;(3)消防电话系统:除主机外,每层1个分机,电梯机房1个分机;(4)消防广播系统:每层4-5个;(5)送新风防排烟:每层4个风口,天面3台主机。(6)灭火箱、灭火器、面罩等。

执行局副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十三层消火栓系统。

萧岗档案库(建筑面积约1552平方米):二层,14瓶七氟丙烷气体,每瓶200KG,及消火栓系统。

派出法庭(人和法庭位于人和镇,建筑面积约为2651平方米;钟落潭法庭位于钟落潭镇,建筑面积约为1606平方米;太和法庭位于太和镇,建筑面积约为585平方米;江高法庭位于江高镇,建筑面积约为700平方米。):4个派出法庭的消火栓系统及灭火箱、灭火器、面罩等。

2.每年协助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组织不少于2次的消防演习,并负责现场讲解、演练等。

3.其它需要配合的消防相关事项。

三、服务期限及预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投标最高限价为******元/2年。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商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标准,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相关规定,不得低于行业要求。

2.具体的服务,如维保事项、人员标准、检修周期、费用承担、响应条款、各项义务等,都应在投标资料中的服务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3.原则上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并参考行业标准设立合同条款。如我院有相关规定的,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情况下,依据我院实际情况设立合同条款。

4.在合同期内,如我院建筑物范围发生变更,应根据行业标准进行维保费用的增、减、免,并签订补充协议。

5.合同的签订将依据本招标公告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中标人违反承诺或投标文件,视为违约,须依法承担后果及责任。

五、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中标人进行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及评标

(一)投标时间

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6日(09:00-12:00和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投标文件(一正五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

6.投标人对前文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完全响应,并出具承诺函;

7.服务方案;

8.报价(本项目服务期2年,最高限价为******元/2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准确标注)。

上述材料均要加盖公章。

(三)投标地点及方式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

出于投标文件的保密需要,投标人应提前与采购方电话联系并安排专人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不得以电子或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上午10:00。如开标事项有变动,我单位将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审判大楼。

(五)评标

投标人须符合资质要求,并对上文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综合评价法择优选取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七、投标联系人

刘小姐,联系电话********

曹先生,联系电话********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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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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