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公寓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工业大学委托,对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公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
********104)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公寓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一 个合同包, 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2投标人须提供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附相关的经营业绩证明);
4.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
三、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即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政府采购部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磋商投标保证金10000元。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
2、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后楼一楼开标大厅),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 购 人:辽宁工业大学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
联系电话:
****-******* 传 真:
****-*******电子邮箱:hualong88518@163.com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