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沪0115破158号上海达达工贸公司管理人关于上海达达工贸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合作邀请函

2023沪0115破158号上海达达工贸公司管理人关于上海达达工贸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合作邀请函

上海达达工贸公司管理人

关于上海达达工贸公司破产清算案

评估机构的合作邀请函

敬启者:

2023年12月1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 0115 破 15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达达工贸公司(“达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22日作出(2023)沪 0115 破 158 号决定书,指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达达公司管理人(“管理人”)。由于案件需要,现向评估机构发出评估的合作邀请(出具的评估报告将用于债务人资产的变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达达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30日,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451号7楼703室,法定代表人胡孝葆,经营期限自1993年9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达达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股东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其他工商信息可从公开渠道查询,再此不做赘述。公司的会计凭证、财务账册等财务资料现保存于上海。

二、评估的工作要点

1.依照评估相关的法规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进行专业分析、测算何判断,对估价对象(全部为应收账款,金额约1250万元)在当前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

2.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评估要求。

三、其他

1. 请各评估师事务所至迟在2024年3月26日18点之前以邮件方式向管理人递交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事务所介绍、资质及相关业绩、与本案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的声明、关于本案的服务流程与大致所需时间、委派处理本案的注册评估师名单、相关注册评估师的介绍及主要业绩、服务报价,以及其他评估师事务所认为其为本案服务具备的优势等。

2. 管理人在收到各候选机构递交的服务方案后,将及时进行评议并确定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将在报请许可后,与中选机构签订评估业务服务协议。

3.有意参与本项目的评估师事务所应当与达达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为避免歧义,本项目中,管理人所认为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形之一为:评估师事务所在2023年12月11日之前的3年内未曾为达达公司提供过评估服务或其他类型的与达达公司评估事项相关的服务(包括接受相关方委托对达达公司相关财务情况进行评估或提供相关鉴证意见的情形,因政府机关委托发生评估服务的情形除外)。如其他规定、准则规定了属于“利害关系”的其他情形,评估师事务所也应当遵守。

4. 中选机构应在签订协议后在管理人的协调下尽快指派人员开展正式评估工作。

5. 本次合作邀请并非采取招投标形式,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6. 各机构应对本函及本案有关材料严格保密,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有意可联系管理人了解债务人公司相关信息。

五、管理人联系人:黄老师

邮箱: huangzhihan@tzcpa.com

联系电话:185*****51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3楼

上海达达工贸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20日


,上海

标签: 破产清算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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