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空分制氧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空分制氧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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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5月11日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空分制氧装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1、 招标内容及最高限价
空分制氧装置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最高限价:47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招标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本采购招标书中的条款。如有偏离应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可。
(3)投标人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但必须在投标书中予以充分的阐明,以供买方单位分析是否采纳。
(4)投标人未经生产考核及鉴定的新技术、新产品不能参加投标。只有经过生产实践证明的技术和产品才能被买方接受。
(5)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为准。
(6)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8000Nm3/h及以上的空分制氧成套装置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室)。
6.报名需携带的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空分制氧成套装置的销售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1楼2110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8. 投标和开标地点:定于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宁波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1楼2110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室
电话:0574-********
传真:0574-********
电子邮件:********38@qq.com
联 系 人:沈鑫侃、潘萍霞
10.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账号: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信息发布网站:
本项目在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上发布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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