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碳污排放因子PEMS测定及清单更新公开招标公告

机动车碳污排放因子PEMS测定及清单更新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机动车碳污排放因子PEMS测定及清单更新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0日 19: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10:00
开标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预算金额 ¥7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欢、戴辰佳
项目联系电话 021-********
采购单位 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欢、戴辰佳、021-********

项目概况

机动车碳污排放因子PEMS测定及清单更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T-24-*****

项目名称:机动车碳污排放因子PEMS测定及清单更新

预算金额:7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机动车碳污排放因子PEMS测定及清单更新
2、项目编号:MT-24-*****
3、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5、服务内容:通过PEMS对机动车排放进行实测,结合OBD等数据来源,校正由机动车排放模型本地化测算出的机动车排放系数,最终应用于城市空气污染管理,特别是大型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6、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方式:代理公司现场报名(报名前请先发送邮件至mtzb01@mingtaizx.com.cn,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获取链接完成供应商注册认证。标书费现场现金支付或公对公银行转账支付,转账需注明“MT-24-*****标书费”,售后不退。)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注: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授权相关事项(如:报名、报价事宜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二)开标所需的材料
1、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1份(U盘,应包括投标文件 Word 版及含签字盖章的 PDF 版,并保证正常读取。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内装订的,请提供单独打印的手持件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联系方式:张欢、戴辰佳、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欢、戴辰佳

电 话:  021-********

 

标签: PEMS 机动车 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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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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