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办公用品/其他办公用品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 ||
行政区域 | 米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0日 19: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0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7室 | ||
预算金额 | ¥9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继刚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721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继刚138*****7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子婷181*****228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GK-2024-HW030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打印纸、档案盒、中性笔等办公用品配送供应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质量标准)参数及说明及附件说明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内容履约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室
方式:现场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以上要求证件均为原件查验,并且同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两套,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联系方式:孙继刚138*****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7室
联系方式:周子婷181*****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继刚
电 话: 138*****721
标签: 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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