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思政〔2024〕11号关于开展第六批柳州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遴选的通知
柳教思政〔2024〕11号关于开展第六批柳州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遴选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市属学校,驻柳区属职业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遴选命名第六批“柳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柳州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以下简称“营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推荐条件
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的优质有关单位。该单位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或正在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教育主题和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各地各行业现有的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优质有关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能力,能够结合单位资源特点,至少同时接待300名以上学生集中开展活动。设计开发适合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和线路不少于6个;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适合中小学生研学实践需要的研学管理人员、课程实施指导人员及课程和线路介绍。
(三)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基地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监控系统,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近5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基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
(四)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单位周边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五)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六)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七)已被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柳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营地推荐条件
营地主要指具有承担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行政管理部门认证资质的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实践基地等。
(二)基础设施完备,营地场馆布局科学合理、容量充足,教学仪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
(三)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开发合理。营地能够满足学生2—7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周边有若干个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教育资源,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和线路设计科学,有多个不同主题,适合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且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线路,研学线路不少于3条,能够实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育人目标,营地内实践教育项目或课程不少于14个。并建设可供学生进行素质拓展的区域,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
(四)师资队伍充分,业务能力较强。有从事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专职队伍,设计规划有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能够组织中小学生集体实践教育,开展研究性学习,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劳动实践深度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正常安全运行1年以上;房屋、水电、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能够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能够至少同时接待5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所在地交通便利,能够提供满足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交通需求;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周边有医院;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营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
(六)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高、统筹协调能力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接待流程、接待方案和活动开支情况长期公开。
(七)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八)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九)已被评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柳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三、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有关单位根据推荐条件资源申报,并填写基(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3),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项目申报报告(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单位简介、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申报意愿、已获荣誉、资源特色、承接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设施设备、可接待研学实践教育最大人数、研学实践教育课程题目、专业辅导人员、到达基地的交通条件、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门票优惠措施和服务内容、运行经费是否有保障、是否愿意承担研学实践教育义务等)、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和已获荣誉等文本资料、反映研学实践教育接待能力的相关活动场景照片(大门、设施设备、活动场地等)8—10张。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5分钟营地微视频介绍资料。申报基(营)地名称要规范,应与本地、本单位或本行业有关。
(二)县区推荐。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宣传、发改、科技、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卫健、林业园林、气象、海事、邮政等)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并由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市属及驻柳各有关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重点考虑国家、自治区或有关行业已挂牌的各类教育基地。每个县(区)可推荐基地不超过3个、营地不超过1个。不接收越级申报或无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对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
(四)实地考察。市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申报单位研学负责人现场汇报,不符合规范的单位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评议评定。根据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情况,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六)公告公示。最终评选结果统一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命名授牌。
四、相关要求
(一)推荐研学实践基地和营地是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申报。
(二)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规划本辖区内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认真遴选并推荐本辖区内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确保基地和营地有效发挥育人作用。推荐时应充分考虑基地和营地的教育功能、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情况,构建以基地为站点、营地为枢纽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
(三)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书面正式函件形式于2024年4月8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2、3)、项目申报报告、文本资料、活动场景照片等一式3份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同时发送以上材料电子版至工作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江书宏、*******,邮箱:lzjyjszk@163.com;邮寄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6楼2602室,邮编:******。
附件:1.柳州市第六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基地一表)
2.柳州市第六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一营地一表)
3.柳州市第六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汇总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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