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010***** | 项目名称 |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010*****001002 | 标段名称 |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4月2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盐开行审经备【2024】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凯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南侧、丰收河西侧、乌江路北侧。 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7栋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门卫,建筑面积52平方米;存量办公楼、辅助车间翻新改造*****.12平方米。项目新建后,总建筑面积约******?,最终实际建筑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3、招标范围:同下述第6条标段划分中的招标范围。 4、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本项目工期暂定40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因本项目根据使用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范围和实施时间作出相应调整,中标人不得因实际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延长或不连续工期等要求招标人增加相应费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 成本目标: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切实落实安全监理职责;②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③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与施工单位携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④实行监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包含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项目监理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成员;项目管理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管理组负责人、项目管理组成员。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二套班子,监理组成员与项目管理组成员人员不得重复,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管理组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建安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监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1 项目监理组人员要求: 7.1.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资格审查仅审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1.2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 投标时,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评审计分的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关资料,其他配置的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7.2 项目管理组人员及其它要求: 7.2.1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住建部,旧版造价师证书不分等级)执业资格。 7.2.2 除项目管理组负责人外项目管理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且不少于4人(其中2人必须在委托人指定地点驻场办公,由委托人考勤考核),项目组应配备交通工具一辆。 7.2.3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3年 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2、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2、详细评审 特别提醒: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要根据项目特点结合评标办法测算后审慎设置,既要保证充分竞争,也要考虑标后正常履约。 (一)投标报价(93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招标人在开标时在上述方法三、方法四计算方式中随机抽取一种。 说明: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3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人员配备和仪器设备(5分) 该项投标人投标即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提供人员一览表等不作为扣分依据。 (三)类似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建安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7.2。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加分。 (四)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八、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凯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新城美食休闲街8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13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 159*****580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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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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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盐开行审经备【2024】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凯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南侧、丰收河西侧、乌江路北侧。 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7栋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门卫,建筑面积52平方米;存量办公楼、辅助车间翻新改造*****.12平方米。项目新建后,总建筑面积约******?,最终实际建筑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3、招标范围:同下述第6条标段划分中的招标范围。 4、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本项目工期暂定40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因本项目根据使用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范围和实施时间作出相应调整,中标人不得因实际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延长或不连续工期等要求招标人增加相应费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 成本目标: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切实落实安全监理职责;②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③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与施工单位携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④实行监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包含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项目监理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成员;项目管理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管理组负责人、项目管理组成员。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二套班子,监理组成员与项目管理组成员人员不得重复,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管理组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建安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监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1 项目监理组人员要求: 7.1.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资格审查仅审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1.2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 投标时,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评审计分的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关资料,其他配置的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7.2 项目管理组人员及其它要求: 7.2.1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住建部,旧版造价师证书不分等级)执业资格。 7.2.2 除项目管理组负责人外项目管理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且不少于4人(其中2人必须在委托人指定地点驻场办公,由委托人考勤考核),项目组应配备交通工具一辆。 7.2.3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3年 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2、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2、详细评审 特别提醒: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要根据项目特点结合评标办法测算后审慎设置,既要保证充分竞争,也要考虑标后正常履约。 (一)投标报价(93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招标人在开标时在上述方法三、方法四计算方式中随机抽取一种。 说明: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3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人员配备和仪器设备(5分) 该项投标人投标即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提供人员一览表等不作为扣分依据。 (三)类似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建安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7.2。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加分。 (四)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八、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凯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新城美食休闲街8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13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 159*****580 |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010***** | 项目名称 |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010*****001002 | 标段名称 |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4月2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盐开行审经备【2024】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凯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南侧、丰收河西侧、乌江路北侧。 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7栋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门卫,建筑面积52平方米;存量办公楼、辅助车间翻新改造*****.12平方米。项目新建后,总建筑面积约******?,最终实际建筑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3、招标范围:同下述第6条标段划分中的招标范围。 4、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本项目工期暂定40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因本项目根据使用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范围和实施时间作出相应调整,中标人不得因实际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延长或不连续工期等要求招标人增加相应费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 成本目标: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切实落实安全监理职责;②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③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与施工单位携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④实行监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包含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项目监理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成员;项目管理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管理组负责人、项目管理组成员。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二套班子,监理组成员与项目管理组成员人员不得重复,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管理组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建安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监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1 项目监理组人员要求: 7.1.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资格审查仅审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1.2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 投标时,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评审计分的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关资料,其他配置的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7.2 项目管理组人员及其它要求: 7.2.1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住建部,旧版造价师证书不分等级)执业资格。 7.2.2 除项目管理组负责人外项目管理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且不少于4人(其中2人必须在委托人指定地点驻场办公,由委托人考勤考核),项目组应配备交通工具一辆。 7.2.3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3年 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2、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2、详细评审 特别提醒: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要根据项目特点结合评标办法测算后审慎设置,既要保证充分竞争,也要考虑标后正常履约。 (一)投标报价(93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招标人在开标时在上述方法三、方法四计算方式中随机抽取一种。 说明: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3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人员配备和仪器设备(5分) 该项投标人投标即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提供人员一览表等不作为扣分依据。 (三)类似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建安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7.2。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加分。 (四)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八、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凯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新城美食休闲街8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13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 159*****580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项目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盐开行审经备【2024】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凯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南侧、丰收河西侧、乌江路北侧。 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7栋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门卫,建筑面积52平方米;存量办公楼、辅助车间翻新改造*****.12平方米。项目新建后,总建筑面积约******?,最终实际建筑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3、招标范围:同下述第6条标段划分中的招标范围。 4、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本项目工期暂定40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因本项目根据使用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范围和实施时间作出相应调整,中标人不得因实际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服务期延长或不连续工期等要求招标人增加相应费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 成本目标: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切实落实安全监理职责;②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③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与施工单位携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④实行监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包含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项目监理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成员;项目管理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管理组负责人、项目管理组成员。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二套班子,监理组成员与项目管理组成员人员不得重复,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管理组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建安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监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1 项目监理组人员要求: 7.1.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资格审查仅审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1.2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 投标时,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评审计分的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关资料,其他配置的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7.2 项目管理组人员及其它要求: 7.2.1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住建部,旧版造价师证书不分等级)执业资格。 7.2.2 除项目管理组负责人外项目管理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且不少于4人(其中2人必须在委托人指定地点驻场办公,由委托人考勤考核),项目组应配备交通工具一辆。 7.2.3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3年 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2、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2、详细评审 特别提醒: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要根据项目特点结合评标办法测算后审慎设置,既要保证充分竞争,也要考虑标后正常履约。 (一)投标报价(93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招标人在开标时在上述方法三、方法四计算方式中随机抽取一种。 说明: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3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人员配备和仪器设备(5分) 该项投标人投标即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提供人员一览表等不作为扣分依据。 (三)类似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建安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7.2。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加分。 (四)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八、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凯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新城美食休闲街8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13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 159*****580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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