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拥有对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2017年8月18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等 | 债权合计 | 抵押措施 | 保证措施 | 资产所在地 |
1 |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 1,107,199,320.40 | 275,844,583.40 | 1,383,043,903.80 | 1.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准格尔旗大路镇何家塔村的595,0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西北角民福大厦(又称奈伦大厦)4,902.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31,629.04平方米在建工程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3.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北(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商务中心)的91,290.07平方米在建工程及13,09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4.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呼托公路南4.5公里处的2,020,010.1平方米种植、养殖用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 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奈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北京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 |
注: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8月18日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4月26日下达(2017)内01民破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天润化肥重整计划草案,同时终止天润化肥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特别提示及声明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拟处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潘先生,电话:0471-*******/*******。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集团腾飞大厦A座14楼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3月20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