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溪工业功能区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画溪工业功能区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画溪工业功能区绿化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WCG-2016-002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名称
数量
养护期
预算金额(万元)
1
画溪工业功能区绿化养护工程
1项
32个月
1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6.具有载重3吨及以上洒水车1辆,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租赁无效。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501室。
2.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注明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拟派项目负责人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不能识别专业的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复印件1份);
(5)洒水车的购车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1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答疑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5月27日下午16:3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下列帐户(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帐方为有效)。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庆春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2.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主体与投标人主体必须完全一致,保证金必须为针对本项目专门提交,任何前期因其他项目缴纳的保证金都不得转作本项目的保证金。
1.采购单位:长兴雉城新兴城镇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
长兴雉城新兴城镇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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