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关于景谷县永平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环...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关于景谷县永平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景谷县永平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景谷县半坡路10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景谷县永平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 | 普洱市景谷县永平镇迁营村民委员会 | 景谷欧华燃气有限公 司 | 云南晨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①项目名称:景谷县永平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 ②建设单位:景谷欧华燃气有限公司 ③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④项目内容和规模:景谷县永平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主要由生产区和辅助区构成。生产区用地 0.4254 公顷,主要设置3 台50m3液化石油气储罐,1 台 50m3液化石油气残液罐及其他配套设施,储罐总容积为200m3,年灌装液化石油气约 2000 吨;辅助区用地0.3637公顷,主要为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配电室、发电机房及综合楼等辅助生产配套基础设施。 ⑤项目投资:16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 ⑥建设工程及内容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在建工程外立面应用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围护。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应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2)场区道路硬化百分之百: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细石、钢板等,其他裸地可采取绿化、覆盖、固化等防尘措施。 (3)渣土物料蓬盖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 (4)洒水清扫保洁百分之百: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5)物料密闭运输百分之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6)出入车辆清洗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通过以上措施,可将施工期扬尘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2)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3)在施工场地设置1座5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 (4)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不设生活废水处理设施。 (5)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为排出场内汇水,升压站场区、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均应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接场内道路排水体系;临时施工场地四周布置临时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 由于项目工程量不大,施工周期短,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不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除。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对高噪声且固定设备加装减震垫; (3)严格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控制建筑施工噪声,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1时至次日7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如特殊情况下必须连续作业时,项目建设方应在周边地区张贴安民告示,且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4)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的进场道路,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本建设项目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1)土石方 项目施工过程土石方开挖总量约为1746m3,项目绿化面积为2106.1㎡,覆土厚度0.3m,覆土量约为631.8m3,剩余土石方用于西侧和南侧低洼处回填。 (2)建筑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 (3)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影响和生态保护措施 1、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和咨询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施工将会扰动地貌、损坏土地面积为0.7891h㎡;该地块所种植的植被主要是桉树,为人工种植林木,不涉及国家保护植物。施工前需要先对其进行清除,损毁植被面积为0.7891h㎡。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方。项目造成水土流失情况较小。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期拟采用一座5m3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和施工期间初期雨水,收集后的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乱伐。 (3)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场内道路边坡及施工场地区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4)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贯彻落实“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禁止出现对施工区域周边地表植被的压占和扰动,未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5)建设期间应先设置排水渠用于雨水导流,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南侧英田河。禁止在暴雨天施工。 |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2024年2月7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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