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成果展示馆装修及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未成年人成果展示馆装修及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坛政采2016- C0602(公)- 028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花山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委托,就常州市花山国防教育训练中心未成年人成果展示馆装修及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常州市花山国防教育训练中心未成年人成果展示馆装修及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项目编号:坛政采2016- C0602(公)- 02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该项目预算价250万元,包含未成年人成果展示馆装修及布展工程,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展示馆;位于江苏省常州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综合楼一楼,面积约790平方米,用以集中呈现2004年以来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亮点和成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装饰(装潢)设计、展览展示等内容;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3.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

  4.投标单位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展览展示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5.提供2011年以来已竣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一份,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装修及布展工程,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单为准);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原件;②施工合同原件;③竣工验收单原件。其中①~③项中必须有2项及以上能反映业绩工程中有装修及布展工程内容。

  6.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近三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供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缺项为资格预审不通过。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金坛区财政局五楼)。

  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9:30-10:30。现场踏勘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花山村国防训练中心内,联系人:韩先生 ****-********139*****186

  标前答疑: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如投标商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疑问采用纸质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16年5月20日下午15时前送达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在 5月23日下午16时时前给予答复发至领件人QQ邮箱。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7日 下午2:00-2:3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下午2:30;递交招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沈先生。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单位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139*****186

  2、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19—****************(传真)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华城分理处或支行,帐号:****************1045。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投标文件不退。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工程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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