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行档案寄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行档案寄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行
档案寄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行档案寄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内容及规模:采购内容为档案寄存服务,为进一步推进档案管理规范统一,拟将部分档案由外包公司提供寄存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期限: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年,或达到费用结算上限,二者先到为止。
2.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具有1个同类(档案寄存)服务业绩。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开标当日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03月28日下午17时00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 CA,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具体注册及办理、下载事宜可电话咨询400-780-9998。)】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上传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完整公章的下述PDF格式资料经审核通过并缴费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即可)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
4)服务业绩(原件扫描件)。
注:潜在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后须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 155*****476 ,未联系或逾期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的后果自负)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只有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4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投标人须根据标段(如有)进行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投标段选择错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2日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若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
联 系 人:李梦珂
电 话:0311-******** 155*****476
传 真:/
邮 箱:*********@qq.com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67号嘉和广场1号楼
联 系 人:牛老师
电 话:0311-********
附表1:
关联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
标签: 分行档案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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