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工程招标公告
1、 青县全民健身体育场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 河北省青县城区 ,项目投资 400 万元。
2.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 年 4 月 25 目,竣工日期为 2007 年 9月 25日,预计工期150日历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一家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企业只能联合一家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重复者无效)。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 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联合体投标申请人须持联合体协议书(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资质企业为主体),联合体双方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须为原件)于 2007 年 3 月 26 日至 3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512室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截止2007年3月30日报名截止日,如果报名单位少于七家,则所有报名单位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多于七家则通过资格预审保留七家报名单位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7 年 4月 2 日 9 时 30 分前, 送至青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青县全民健身体育场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7 年 4 月 2 日18点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章):青县全民健身体育场工程指挥部 邮 编:
地 址:河北省青县城区 电 话:
联系人: 张国兴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050051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 话:****-********
联系人:孔金勇
日期: 2007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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