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任泽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

关于受理任泽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自2024年3月20日起,我区开始受理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20日。

二、配租对象

根据《邢台市任泽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对象为中心城区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不符合青年人条件的)不在本次分配范围内。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并取得居住证;或在中心城区内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且当前未停止缴纳;或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且从事经营活动满一年且当前未停止经营;

3、在本城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4、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青年人(新就业职工)

1、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具有任泽区常住户口,且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

3、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自毕业至今未满5年新就业人员;

4、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满一年或自行从事经营活动满一年;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三、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共35套,为星河湾小区,位于任城镇建设路东侧、牛尾河街北侧,面积90平方米左右。

四、租金标准

根据《邢台市任泽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充分开展市场调研基础上,报经区政府同意,星河湾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8.5元/平方米/月。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考虑层次、朝向,统一按照此标准执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计算方法:月租金金额=承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

五、分配方式及方法

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电脑公开摇号方式分配。

六、分配原则

保障性住房实行分配政策公开、房源公开、配租对象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监督的“六公开、一监督”原则。

七、监督人员

公证人员2名、中心城区范围内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代表2名、区纪委人员1名。

八、分配流程

(一)申请

1.网络申请。申请家庭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冀时办”客户端,用本人真实信息注册登录,然后在左上角定位到邢台市任泽区,再通过搜索栏搜索“保租房”三个字,点击菜单栏中“保租房”,按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家庭提交资料前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报名无效的,不参加分配。

2.现场申请。不方便通过网络申请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到区住建局(任城镇滏阳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北楼223室)递交书面申请。

(二)资格审核。区住建局将申请名单通过联审联查方式审核申请家庭是否符合资格。

(三)公开摇号。采用电脑公开摇号方式,由工作人员将参加摇号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房源导入摇号软件,由现场监督人员启动摇号系统,摇出分配结果。

(四)结果公示。摇号结束后,摇号结果将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官网、“邢台任泽发布”公众号、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住建局向符合条件的申请配租家庭发放《邢台市任泽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放弃配租房源的家庭,需填写放弃配租承诺书,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代人申请非本人居住或发现存出租出借问题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五)签订合同。确定配租的保障家庭持《邢台市任泽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申请人身份证到区住建局签订《邢台市任泽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咨询服务电话:*******

2024年3月20日


标签: 租赁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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