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投工程咨询管理分公司纱帽大道交汉洪高速综合枢纽工程涉高速公路部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项目公告
联交投工程咨询管理分公司纱帽大道交汉洪高速综合枢纽工程涉高速公路部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项目公告
纱帽大道交汉洪高速综合枢纽工程(涉高速公路部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咨询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纱帽大道交汉洪高速综合枢纽工程(涉高速公路部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纱帽大道交汉洪高速综合枢纽工程(涉高速公路部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服务
标段名称:纱帽大道交汉洪高速综合枢纽工程(涉高速公路部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服务
1.2采购编号:HBJT-LJTGCZXGL-*********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在委托人指定地点按照委托方提供的项目建设项目技术、经济资料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项目建设范围为纱帽大道交汉洪高速公路的互通工程(涉高速公路部分),即增设的与汉洪高速公路交叉的互通部分,本互通在汉洪高速公路上的扩建范围全长1.806公里,新建匝道 4 条。本次拟采购一家咨询单位,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项目建设项目技术、经济资料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具体参考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3.18万元(项目总投资*****.3151万元,参照鄂价工服(2012)149号文收费标准下浮5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签订咨询服务合同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止。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湖北省现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定额、规范要求。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咨询管理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城大道505号三川国际大厦
联 系 人: 胡女士
联系方式:182*****36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省级及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3、如供应商不具备上表要求的,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项目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双方的委托协议书、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成交后,该单位不得更换。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业绩。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4、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5、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执业资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竣工(预)决算编制或竣工决算审计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
会计师 | 2 | 中级职称; |
造价师 | 2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乙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
注: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项目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的,会计师可由被委托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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