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超净工作台、核酸自动提取仪的询价公告

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超净工作台、核酸自动提取仪的询价公告

我局拟公开竞价采购超净工作台、核酸自动提取仪,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有能力提供所需服务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下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泰州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特别说明:

(1)供应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全部货物及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如采购人所采购的货物的型号、参数有误或询价公告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区农业农村局采购办提出疑问。

三、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设1个分包,预算金额为 6.5 万元。投标人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价金额。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联系人)身份证明(盖章,如有授权);

4、报价单及其报价单中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格式附后)。

五、报价文件寄(送)地址及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寄(送)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官路251号区农业农村局采购办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23-********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2:00前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有效报价不少于3家;在有效报价不少于3家时,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在采购预算之内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报价时间在前的优先排名)。

七、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在成交公告结束后,采购方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询价公告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九、备注:

1、供应商报价时应详细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一旦报价,视为响应本公告全部条款和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报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处理,希望各供应商在认真阅读公告各条款后慎重进行报价,每个供应商仅有一次报价机会。

3、在报价截止前,请关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栏目有无变更或补充公告。

附件:报价函(超净台、核酸提取仪).xlsx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酸自动提取 超净工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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