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焚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2007-06g)
工程名称: 青岛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焚烧处置系统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其它工程类别: 其它
工程地点: 莱西市姜山镇宋家泽口计划工期(天):200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2900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高旭光 ****-********
招标代理: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梅 ****-********
招标内容: 30吨/日危险废物(低位发热值:27170KJ/kg)焚烧处置系统工程
要求:
1、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3、过去两年的总经营额不低于1亿人民币;
4、目前的流动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
5、能够提供世界先进且成熟的技术,具有同类工程经验;
6、安装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装资质原件可于开标前递交).
注:以上第2、3、4条投标人需提供由有关银行或授权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同类工程界定:五年内有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综合危险废物回转窑焚烧处置系统业绩。
公告说明:
一、招标人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2007年3月28日11:00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勘察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07年3月23日14时至2007年3月27日16时(星期六、星期天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莱西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莱西市上海路东端)报名,参加资格审查,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报名联系人:耿涛 联系电话:****-********139*****883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明确注明投标主牵头人及各方职责等);
6、上述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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