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S151 滨蓟线(宁河汉沽界—京环线)养护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4-G-A31DJ)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S151 滨蓟线(宁河汉沽界—京环线)养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拨款 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滨蓟线(S151)是《天津市省级公路网规划(2020-2035)》的“十八纵”之一,
全线建成后将是联系滨海新区、宁河区、宝坻区和蓟州区的重要通道,现宁河区已建成的滨
蓟线共两段,长度约 19 公里,沿线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等多个产业区,是天津市东部地区重
要干线公路,沿线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等多个产业区,是天津市东部地区重要干线公路。本次
养护工程范围为宁河汉沽界(K1+507)至京环线(K8+787),位于宁河区,路段长 7.28 公里,
现状为一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1.5 米(土路肩)+12 米(路面)+3 米(中央分隔带)+12
米(路面)+1.5 米(土路肩),路基宽度 30 米。其中,下穿高速互通立交段,横断面布置
为:0.5 米(土路肩)+12 米(路面)+1 米(中央分隔带)+12 米(路面)+0.5(土路肩),
路基宽度 26 米。对该路段实施结构性修复养护。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
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151 滨蓟线(宁河汉沽界—京环线)养护工程代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151 滨蓟线(宁河汉沽界—京环线)养护工程代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
内;近十年内(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 3 项下列工程之一:1、公路建
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2、独立桥梁建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3、独立隧道
建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
公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gc@tjbd666.com 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
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
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
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
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
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账号:441150100100274018;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
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区(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区(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151 滨蓟线(宁河汉沽界—京环线)养护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 S151 滨蓟线(宁河汉沽界—京环线)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津交发【2024】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
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滨蓟线(S151)是《天津市省级公路网规划(2020-2035)》的“十八纵”之一,全线建成后
将是联系滨海新区、宁河区、宝坻区和蓟州区的重要通道,现宁河区已建成的滨蓟线共两段,
长度约 19 公里,沿线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等多个产业区,是天津市东部地区重要干线公路,
沿线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等多个产业区,是天津市东部地区重要干线公路。本次养护工程范围
为宁河汉沽界(K1+507)至京环线(K8+787),位于宁河区,路段长 7.28 公里,现状为一级
公路,横断面布置为:1.5 米(土路肩)+12 米(路面)+3 米(中央分隔带)+12 米(路面)+1.5
米(土路肩),路基宽度 30 米。其中,下穿高速互通立交段,横断面布置为:0.5 米(土路
肩)+12 米(路面)+1 米(中央分隔带)+12 米(路面)+0.5(土路肩),路基宽度 26 米。
对该路段实施结构性修复养护。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
沿线设施等。
(一)路面工程
全断面铣刨 10 厘米沥青面层,根据路面病害程度,对车行道破损部位实施 18 厘米水泥稳定
碎石或 18 厘米水泥冷再生碎石+18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挖补后,全断面通铺 14 厘米厂拌泡沫
沥青冷再生+6 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路面长高 14
厘米。对 K2+750—K3+750 段下行路面实施柔性基层沥青路面结构和全厚式耐久路面结构试
验段,各 500 米。
更换全线中分带立缘石和硬路肩外侧平缘石。
(二)桥涵工程
维修路段内含桥梁 1 座,为曾口河桥,技术评定等级为 2 类。对桥梁裂缝、混凝土破损等病
害部位实施维修,铣刨重铺 4 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桥面铺装层。
(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标线,补充完善交
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中央分隔带及临渠路段路侧增设
波形梁防撞护栏,下穿滨保高速段拆除重设中央分隔带混凝土防撞护栏和路侧波形梁防撞护
栏。对津芦线交叉口实施渠化改造。
2.2 计划服务周期: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代建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严格执行国家
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
检查、考核、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并负责落实整改;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开工申请
和批准的手续;协助甲方或受甲方委托,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工程招标和备案以及合同
签订等工作;组织设计、图审等单位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编审,组织施工图清单及预算的
编制,并对工程量清单、控标线进行审核;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负责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
(包括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扬尘、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变更、
造价等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对本工程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档案管
理,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文件、档案数据;组织工程结算,配
合甲方完成决算、审计工作;组织中间验收,组织竣(交)工验收相关工作,确保施工单位
整改等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等的全过程代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
内;近十年内(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 3 项下列工程之一:1、公路建
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2、独立桥梁建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3、独立隧道
建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gc@tjbd666.com 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
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
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
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投标
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区(天
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联 系 人:潘大民、杨世强
电 话:24139150、241389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郝文杰、吕玥
电 话: 84186009、16622352901
电子邮件: gc@tjbd66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