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穴街道办事处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第三次)招标公告
龙穴街道办事处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第三次)招标公告
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办事处——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招标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DD-ZFCG*******-B,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05月12日至2016年05月18日五个工作日。
本项目为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办事处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有经济实力、诚信度高、管理严格的劳务派遣管理公司,承担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三中心”食堂和幼儿园食堂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三年,自委托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设分包,投标人须对“用户需求书”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经营范围须包含国内劳务派遣经营范围等内容;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批准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具有投标人注册属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办理事宜及承诺书格式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授权代表人须凭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谈判文件,报名资料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2016年02月至2016年04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备注:
(1)授权代表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2)上述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黄小姐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8号3层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13号 |
邮编:510600 | 邮编:511462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中路支行 | |
帐号:****************419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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