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溪路(沅水四桥—太阳大道)新建工程选定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丹溪路(沅水四桥—太阳大道)新建工程选定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丹溪路(沅水四桥—太阳大道)新建工程,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投【2014】250号文件批准立项,根据湘建建【2013】18号文的规定,现决定通过招标选定招标代理公司。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丹溪路(沅水四桥—太阳大道)新建工程
建设规模:本项目南起沅水四桥,北止太阳大道,道路全长13.3公里,全线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沅水四桥至沅安路路幅宽46米,沅安路至太阳大道路幅宽60米。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代理、监理招标代理。
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 1标 2标 3标 4标 5标 6标
建安费 27443.5
万元 9142.5
万元 8796
万元 8229
万元 20163.3
万元 10152
万元

代理标段 A标(1标) B标(2、3标) C标(4、6标) D标(5标)
建安费 27443.5 9142.5+8796 8229+10152 20163.3
27443.5万元 17938.5万元 18381万元 20163.3万元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武陵区河洑镇、芙蓉社区、丹洲乡。
投资规模:约158559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招标代理时间要求: 35天 (以招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全部招标条件资料之日起)。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招标专职人员证书。拟派本项目的专职人员数量满足湘建建[2006]395号文件的规定。
3、信誉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外省驻湘分支机构以总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须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证明文件。
6、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 年5月12日至 2016 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截止时间 2016 年5月13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派本单位法人(持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处于有效期);②资质证书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专职人员证、拟任本项目专职人员的专职人员证书(外省驻湘分支机构以总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如果其人员没有办理专职人员证的需提供专职人员的劳动合同、人事托管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要求拟任该项目三名专职人员携带证书参加报名。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将不予报名。招标文件每套 200 元,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大厦五楼)。
四、答疑时间及方式:
答疑时间: 2016年5月19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
答疑方式: 书面答疑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5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泓鑫桃林大厦6楼),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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