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贺兰山汝箕沟矿区自燃火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贺兰山汝箕沟矿区自燃火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贺兰山汝箕沟矿区自燃火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1日 13:20 |
预算金额 | ¥2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雷洪澍 张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2-*******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普聿 09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石嘴山分公司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康南路49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雷洪澍 张强0952-******* | ||
附件: | |||
附件1 | 生态环境检测站签到及论证意见表.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贺兰山汝箕沟矿区自燃火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对汝箕沟矿区自燃火区生态环境监测网进行补充采购温室气体检测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与现有系统网络适配且融入现有运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经专家论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夏润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5号楼26层262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
联系方式:普聿 095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邢龙云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行政新区B-2203
联系电话:0952-*******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石嘴山分公司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康南路493号
联系方式:雷洪澍 张强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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