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新三轮车及牌照底板招标公告

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新三轮车及牌照底板招标公告

日期:2016-05-11


项目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新三轮车及牌照底板采购
项目编号:XCTP-2016-002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03号
采购人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4层433室
一、 采购内容简要叙述:目前什刹海地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胡同游使用的300辆人力客运三轮车是2012年2月份正式投入运营的,四年的运营中人力客运三轮车磨损较为严重需更换新车。
二、参加本项目的报名人均具备并提供的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且经营范围需有三轮车或自行车及零部件制造、加工和销售的生产企业;若提供的是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5、报名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若递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报名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虚假、恶意质疑投诉记录(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三、资格预审报名文件编制、密封及送达要求:
1、报名人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胶封,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须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一并归档备案;
2、报名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报名人单位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在2016年5月19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递交预审资料单位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4. 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8日 上午9:30分—11:00时;下午14:00时—16: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5.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19日9:30分 (北京时间)
6. 报名资料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4层433室
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审查每份报名资料,邀请合格的报名人参加应答,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王 峰时祎
电 话:****************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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