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山东八方新能源厂房屋顶项目,已由乳山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招商局备案,招标人为山东八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屋面光伏发电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八方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屋面光伏发电EPC工程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乳山市
2.3招标范围:厂房占地面积约22278平米,包括光伏电站全部设计、设备的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光伏电站建筑及安装工程、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并网(包括办理各项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售后服务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90天
2.6招标编号:bf1606dj5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经历,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担任过至少一个10MWp或以上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其他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有相关资格;
3.4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5单位负业绩要求:2012年至今具有至少3个1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违法行为;
3.8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应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东八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
********567、
17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