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3月...
关于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3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1日我局对南通硕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来那度胺衍生物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5日(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13-********;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719号便民服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
附件:
(大气专项)南通硕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来那度胺衍生物研发项目.pdf
崇行审批2〔2024〕30号关于南通硕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来那度胺衍生物研发项目、松金生物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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