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柴油采购项目招标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柴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根据工程需要,决定采购0#-10#柴油约300吨,本次采购招标要求柴油为正规大型炼油厂的产品,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GB/19147-2009国家标准。交货地点为潍日高速第三合同项目部三分部工地(山东省五莲县山王庄村)。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2 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柴油 | 0# -10# | 约300吨 | 潍日高速第三合同项目部三分部工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3.1.2 近两年来销售业绩良好,出具供应柴油近两年销售业绩清单,年销量不低于1500吨。
3.1.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1.4 投标人在近四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 11日至2016年5月13日,到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王庄村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机料科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印章)、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备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现金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于2016年 5月14日 16:00 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附投标保证金回单扫描件)回复是否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 10时 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 11时 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街头镇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楼会议室(原222省道芙蓉庄收费站院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A.4 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王庄村
邮政编码:262300
联系人: 孔令滨
联系电话:156*****111
电子邮箱:********7@qq.com
2016年5月11日
标签: 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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