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四小学校公有住房一套网络竞拍招标公告
南阳市第十四小学校公有住房一套网络竞拍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南阳市第十四小学校公有住房一套网络竞拍项目 | 项目编号: | FW411*****0001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1年08月20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1年09月03日 |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南阳市第十四小学校公有住房一套 | ||
评估值(万元): | 75.24 | 评估机构: | 河南佰川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佰川评报字【2021】第03-12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03月07日 |
核准(备案)机构: | 南阳市卧龙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
所有权人 | 李小媛 | 房产证号 | |
证书编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4单元202室 | |
建筑面积(㎡) | 55.86 | 房产坐落 |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办事处工业南路93巷139号4幢4单元202室(现状为5单元202室) |
套内面积(m2) | 47.98 | 权利类型 | |
权利性质 | 设计用途 | ||
房屋结构 | 混合 | 使用期限 | 70年 |
房屋户型 |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 房屋总层数 | 5 |
所在层数 | 2 | 房屋朝向 | 正西 |
装修情况 | 简单装修 | 配备电梯 | 否 |
附属设备 | 无 | ||
标的说明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否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一、南阳市第十四小学校院内原有公有住房一栋,共21套。转让标的为其中一套住房,为落实房改房政策,2005年将20套公房作价转让住户并办理相关房产手续,转让标的仍作为青年教师集体宿舍,为方便办理房产证,将标的房产登记在学校教师李小媛名下,所有权归第十四小学校所有。经报批,第十四小学校及李小媛本人均同意通过此次网络竞拍出让标的房产,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转让标的房产登记信息为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93巷139号4幢4单元202室,因在原建筑西侧加盖一单元,重新排序后,转让标的房产现状顺延变更为4幢5单元202室,转让标的房产现状与房产登记房产为同一房产。 三、本次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受让方应向其他部门缴纳的各种相关税费以及未知的各种费用,涉及的有关税、费,其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国家明确规定由转让方承担除外)。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南阳市第十四小学校 | 法定代表人: | 王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济类型: |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文化宫街33号 | ||
批准单位: | 南阳市卧龙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件: | 关于南阳市第十四小学校公开处置家属楼单元房的申请报告 |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标的房产位于十四小院内,为保证未成年人安全,竞得房产的受让人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8.8万元 |
相关附件: |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3日)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注意:保证金须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交纳方式必须是转账(其它方式交纳的系统不认可,不能参加竞价),个人竞买须从本人名下账户转出,企业竞买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操作错误引发的问题自行承担)。 | ||
中心联系人: | 吴楚瑶、牛冰 | 联系人电话: | 0377-******** |
中心地址: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化路488号) |
网络竞价须知
欢迎参与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网络竞价活动,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需要认真了解《网络竞价须知》的有关规定,充分了解在竞价活动中应遵守的网络竞价规则和《网络竞价须知》中的各项规定,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竞价地点及方式
意向受让方登录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WLQWeb/default.aspx,竞价方式为网络竞价。
二、标的基本状况。
详见中心网站该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三、标的展示:
(一)本次处置以标的现实存在状况进行,转让方与中心不对标的的情况作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在申请竞买前,应认真查看交易标的有关资料,实地勘察了解交易标的的详细情况。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即视为对本次挂牌交易标的的全部资料及交易标的的实际状况已全部认可,接受交易标的的一切现状,并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二)本中心出具的有关挂牌交易标的的材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本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对交易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图录、幻灯投影、新闻媒介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处置标的的任何担保。
四、相关约定
意向转让方报名成功并获取竞买资格,即表明同意本次竞价方式,同意接受在公告和有关文件中披露的各项受让条件,并对挂牌交易标的的有关情况及瑕疵已详细了解,且无异议。
五、参与竞买操作流程及说明
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下载专区”综合帮助类栏目获取《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方)》,按照操作手册完成以下步骤: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点击首页“国有资产交易登录”端口进入“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网上报名申请、网上缴纳保证金、网络竞价等所有环节的操作。意向受让方在会员注册、报名等环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由转让方核验通过,意向受让方所填报信息如有虚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一)报名申请。注册审核成功的会员登录系统,点击受让业务--项目报名--新增项目,找到公告报名期的项目。点击进入该项目“报名交保证金”并阅读“报名须知”,同意后,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经转让方审核成功后,报名状态变为“审核通过”,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上传或提交相关资料、未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二)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需将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至系统推送的保证金账户。操作步骤:选择已报名项目,点击操作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菜单,选择银行,得到保证金交纳账户,保证金通过网银或银行柜台转账交纳。在报名有效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查询支付信息及有效交纳信息(必须登录系统查询确认,否则无法参与网上竞买),有效交纳金额为实际交纳情况。注意:保证金须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交纳方式必须是转账(其它方式交纳的系统不认可,不能参加竞价)。个人竞买须从意向受让方名下账户转出、企业竞买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操作错误引发的问题自行承担)。
(三)网络竞价流程。意向受让方在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国有资产交易登录”端口进入“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平台”,登录“个人中心”选择竞价标的进行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方式:多次报价、动态报价(具体方式由转让方设置)。
1.多次报价。在设定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动态递增报价,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竞价会结束为止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可根据法规主张使用优先股买权。
2.动态报价(自由报价+限时报价)。自由报价阶段:意向受让方可以对交易标的充分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挂牌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事先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自由报价结束后,自动进入延时报价。延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受让方,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即成为该标的的受让方,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3.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系统,出价后,不能撤销。
4.所有报价均在中心的网络竞价大厅中即时显示,最高报价的结果以中心网络竞价交易系统纪录数据为准。网络竞价交易系统显示“已结束”时,本次竞价活动结束。
5.竞价成交后,竞价系统会对受让方自动提示“恭喜你竞得此标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签订合同。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将剩余价款(竞拍价款与保证金差额)在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
六、特别说明
(一)对本次处置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问题,本中心和转让方未做鉴定,中心和转让方对竞价标的不做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公告上所写的标的的情况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认真查看标的详细情况,实际状况和用途以标的相关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标的质量的好坏、新旧等不影响成交价,中心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认可该标的现状。
(三)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将剩余价款(竞拍价款与保证金差额)在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 1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四)本次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受让方应向其他部门缴纳的各种相关税费以及未知的各种费用,涉及的有关税、费,其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国家明确规定由转让方承担除外)。
(五)意向受让方不得与他方联合受让标的,也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六)转让方负责标的物移交事宜,转让方和受让方在法定工作日内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七、违约责任:
(一)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意向受让方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出现违反公告规定,或其他材料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返还情形的;
2、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弄虚作假的;
3、意向受让方随意变更受让主体,采用串通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受让,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扰乱竞价活动的正常秩序或无故缺席,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或因意向受让方原因造成竞价活动中止或终结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中心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本中心或第三人损失的,可以向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二)如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成交有关手续或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成交价款、领取和接管标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未按约定接管标的所产生的各种(储存、保管、保险、税款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应对其负全责。
(三)如受让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成交价款,转让方可继续挂牌处置。如将标的再行处置的,原受让方应补足再次处置成交价与本次处置成交价的差额。
八、免责声明
(一)我中心将转让方提供的标的资料进行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我中心提请意向受让方认真查验标的和阅读本须知,自行并多方面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意向受让方参与报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本须知、标的现况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竞价结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我中心在此郑重声明:不对标的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不对标的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情况,我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2、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操作失误导致报价不成功,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竞价的。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突发事故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竞价的,或者转让方、工商、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竞价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中心有权视情况组织维续竞价或重新竞价,并通知各意向受让方。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方式如下: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挂牌价为起始价重新竞价。
(三)中心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谨慎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凡使用该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附则
本《网络竞价须知》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网络竞价须知的全部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报价一经确认,即表示对本网络竞价须知的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全部确认,无任何异议。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0日
https://sta.hnprec.com/nywlclient/#/buyerweb/anncDetail?anncId=k218k*********a*****cm8
标签: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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