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烟实验室通用仪器与工具-蛋白纯化仪询价函
福建中烟实验室通用仪器与工具-蛋白纯化仪询价函
采购询价函
各报价供应商:
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我公司进行实验室通用仪器与工具-蛋白纯化仪的询价工作,请各报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3月26日下午17:30前将报价文件确认盖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发送邮件至我司联系人电子邮箱(如多页须加盖骑缝章),过后将不再受理。(本询价函非采购邀约,报价仅供参考。)
各报价供应商应在询价函基础上结合自身及市场情况按相应规定进行报价。
感谢贵司参与,如有意愿,请按附件第二部分回复函所要求格式,在规定时间内书面联系回复,顺祝商祺!
联系人:陈工;电话:0592-*******;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1日
附件:
第一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1.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1台蛋白纯化仪。该仪器主要用于分离纯化烟草生物大分子及天然活性小分子。
1.2采购内容
1.2.1蛋白纯化仪的主要技术参数
1.2.1.1 系统泵
(1)精确的全自动微量柱塞泵,双泵四泵头,每个泵头都有独立除气阀。
(2)流速范围:单泵流速最大值≥100ml/min。
(3)流速设定:流速的变化只需要通过软件简单设置,不需要泵头的更换或者阀门操作。
(4)压力范围:5MPa≤系统压力最大值≤10MPa。
(5)流速精度:准确度的绝对值≤2%
(6)梯度混合准确度:梯度混合准确度的绝对值≤0.8%
(7)适用粘度范围:粘度范围最大值≥5cp,粘度范围最小值≤0.7cp。
1.2.1.2 检测器
(1)多波长紫外可见检测器
①灯源:使用单灯或双光源。
②波长范围:全波长检测器,波长范围最大值≥700 nm,波长范围最小值≤190 nm。
③检测波长:通过单色器可以连续选择、同时检测波长范围内任意3个波长或以上,波长调节范围不低于1nm。
④数据传输:采用光纤同时传导光源及采集数据。
⑤流通池光径:≥2mm。
(2)电导检测器
①检测范围:电导率检测范围最大值≥500mS/cm,电导率检测范围最小值≤0.02mS/cm。
②检测池体积范围:≥ 22μl。
③压力范围:电导检测器压力范围最大值≥4.8MPa。
④电导精确度:≤ 0.2mS/cm。
(3)温度检测器
①温度范围:温度范围最大值≥60℃,温度范围最小值≤4℃。
②温度准确度:温度准确度的绝对值≤1.5℃。
(4)pH检测器
①检测范围:pH有效检测范围最大值≥12,pH有效检测范围最小值≤2。
②流通池体积:≥70μl。
③压力范围:pH检测器压力范围最大值≤5MPa。
(5)压力传感器
①检测范围:20MPa≤压力传感器检测范围最大值≤25.2MPa。
②精确度:绝对误差的绝对值≤0.02MPa或相对误差的绝对值≤2%。
(6)气泡感应器或空气传感器
数目:不少于(含)1个。
1.2.1.3 阀门
(1)自动进样阀:1个。
(2)pH计阀:1个。
(3)入口缓冲液切换阀:1个。
(4)扩展功能:双泵将来都可升级双入口缓冲液切换阀,从而分别实现≥12个缓冲液入口。进样将来可升级配置样品泵,样品泵也可配置≥12个样品入口。
1.2.1.4 组分收集器
(1)收集方式:组分收集器可根据时间、体积或峰(阈值)自动收集。
(2)试管收集数量(收集板架容纳量、馏分收集器):收集数量≥96管。
1.2.1.5 配套电脑
电脑:专用计算机一台配置不低于:第13代智能英特尔? 酷睿? i7 处理器, 英特尔? UHD 770 集显,16GB内存(16 GB, DDR4, 3200 MHz),1T固态硬盘,23.8英寸显示器、键盘和鼠标。
1.2.2仪器备件清单 (不少于以下数量)
备件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层析柱筛板 | 直径16mm | 5个 |
直径26mm | 5个 | |
层析柱筛网 | 直径16mm,孔径10μm | 5个 |
直径26mm,孔径10μm | 5个 | |
层析柱橡胶圈 | 直径10.3mm,厚度2.4 mm | 5个 |
直径20.3mm,厚度2.62 mm | 5个 | |
样品环 | 2ml | 1个 |
5ml | 1个 | |
10ml | 1个 | |
1/16"内螺纹接头 | 适用于外径1/16" 接头 | 10个 |
可以连接带有鲁尔锁配件的注射器 | 2个 | |
1/16"内螺纹/M6外螺纹接头 | 与装柱器一起使用 | 2个 |
1.2.3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期
1.2.3.1报价供应商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上述清单中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全新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报价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维护文件或保修卡。产品属于外国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供应商提供说明书及产品原生产厂商出具的售后保修服务承诺函。
1.2.3.2 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全面地履行质量保证期(以下简称“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1.2.3.3在质保期内,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免费维修、更换出现故障的产品或部件。如果报价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提供有效质保服务的,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1.2.3.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报价供应商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报价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2.3.5若报价供应商非制造商,报价供应商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供应商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报价供应商有责任与义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和督促制造商及时履行产品保修和维修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制造商提起诉讼要求履约)。该约定不免除报价供应商根据约定所应承担的质保义务,报价供应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采购人在质保期内享受到及时有效的质保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所需费用及相关损失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1.2.3.6质量保证期: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不少于壹年,终身维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质保期限均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报价供应商提供一切免费维修服务和免费更换零配件。变更(缩短)质保期的约定必须通过双方盖章确认方生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如送货单)所载质保期约定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除经双方盖章确认以外,均以合同约定为准。
1.2.3.7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如产品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报价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产品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报价供应商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采购人正常运行。若出现前述报价供应商需免费更换产品的情形,质保期从报价供应商免费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1.2.3.8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或缺失而影响系统性能,由报价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时给采购人退、换相关产品。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报价供应商应赔偿。
1.2.3.9质保期届满前1个月内,若设备运行发生故障,质保期往后顺延3个月。
1.2.3.10报价供应商应对质保期内的产品维护形成质保期报告;质保期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解决的,报价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届满后5个日历日内出具质保期无遗留问题证明。前述报告及证明均应提交给采购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1.2.3.11质保期届满后,报价供应商承诺继续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配件、技术咨询、有偿维修等售后服务。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报价供应商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当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服务时,报价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并在3个日历日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
1.2.4技术资料与文件
1.2.4.1报价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所有产品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安装使用说明材料,产品的合格证明,产品的详细介绍资料,测试记录或测试报告。
1.2.4.2如报价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报价供应商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报价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5产品包装
1.2.5.1产品包装应采用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的坚固材料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标准应符合长途运输的特殊要求,以确保货物不致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交货目的地。
1.2.5.2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损失均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1.2.5.3包装完整,但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的,经采购人通知,报价供应商应及时给予反馈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补足或更换,如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报价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1.2.6交付
1.2.6.1交付期限:报价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产品交货并安装调试。
1.2.6.2交付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安装使用地点为交付地点。
1.2.6.3到货签收:到货时采购人仅对货物产品外包装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如外包装完好无破损,采购人在物流单据或送货/到货单据上进行签字确认。如外包装有破损,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引发的损失与责任由报价供应商负责。
1.2.6.4 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产品在运输、保管、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由报价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
1.2.7开箱、安装、调试与验收
1.2.7.1报价供应商应于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及时指派专业工程师上门开箱、对产品进行安装与调试,确保设备无误并正常运行。
采购人人员与报价供应商工程师共同开箱,由采购人对货物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及表面可见瑕疵问题进行检查,若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报价供应商立即安排更换,报价供应商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且因此产生的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由报价供应商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鉴于报价供应商交付产品的性质,如开箱时采购人无法对产品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内在性能)进行检验,采购人所进行的检查并不视为报价供应商交付产品的质量或内在性能符合合同约定。开箱检验无误后,由报价供应商工程师继续进行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
1.2.7.2报价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报价供应商应根据合同标的实际情况形成安装调试报告,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1.2.7.3验收:
(1)报价供应商应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全套系统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调试报告等文档。采购人应在收到报价供应商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2)验收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采购人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产品要求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前述标准的产品,报价供应商应负责重新调试或更换。因此而造成的交货逾期,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供应商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有产品验收累计两次验收达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报价供应商退回涉及验收不合格产品及其配套产品(配件)的已付款项(如有),并要求报价供应商按验收不合格产品及其配套产品(配件)合同金额(含税)的30%支付违约金。
(4)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应满足以下技术条款:
序号 | 验收项目与指标 | 验收方案 | 验收标准 |
1 | 泵系统性能 | 设置流速分别为1mL/min,50mL/min,100mL/min,手动收集流动相5min,重复测量5次,实验用超纯水作为流动相,对收集的纯水进行称重测量,最终计算流速准确度。 | 流速准确度的绝对值≤2%。 |
2 | 系统耐压 | 见软件显示压力范围 | 5MPa≤系统压力最大值≤10MPa。 |
3 | 恒压控制功能 | 打开软件设置恒压模式,恒定压力设置为0.3Mpa,流动相为纯水,运行3min,观察压力和流速变化情况。 | 具备恒压调速功能,可自动根据压力调节流速输出,使压力保持稳定。 |
4 | 紫外检测范围 | 打开紫外监测器,流动相为纯水或蛋白、核酸等其他样品(在190-700 nm有吸光值),调节190-700 nm任意波长,观察UV检测值。 | 调节190-700 nm任意波长时,UV检测值均有读数。 |
5 | 紫外线性度 | 设置紫外波长UV 280 nm,入口A1用纯水平衡系统,随后分别泵入1%、0.75%、0.5%、0.1%丙酮(中间切换须用纯水清洗),直到数值稳定后记录读值。以丙酮的浓度%为横坐标,实际测得的UV值为纵坐标做曲线并拟合线性方程,计算线性和精度。 | 紫外可见检测器线性在0-2 AU范围内,精度在±5%以内。 |
6 | 紫外检测波长数量 | 打开紫外监测器三个波长,流动相为纯水,观察图谱UV曲线和数据显示情况。 | 紫外可见检测器:检测波长:通过单色器可以连续选择、同时检测波长范围内任意3个波长。 |
7 | 气泡感应功能 | 打开气泡检测器,入口接入大气,调节系统泵流速为1mL/min, 观察报警暂停信号。 | 入口阀内置1个气泡感应器,检测到气泡实现报警暂停。 |
8 | 收集功能 | 打开系统泵,调节流速为1 mL/min,流动相为纯水,设置收集命令分别为按固定体积收集、峰收集、时间收集,设置好延迟体积,观察收集情况。 | 收集器可按时间、体积、峰(阈值)收集,并可延迟收集。 |
9 | 内置实验步骤模板 | 打开软件,调取实验模板如亲和层析、离子交换层析、疏水层析、凝胶过滤层析等,进入相应层析实验全流程步骤,进行参数设置和修改。 | 内置常见实验流程和每一步的实验条件,可直接调用模板,删除、添加实验步骤,可修改每一步骤的参数。 |
(5)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应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单),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6)因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负责。
1.2.7.4合同签订后,除前述运输、安装、调试服务外,如采购人有需求,报价供应商应免费额外提供一次搬迁、安装、调试服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届时另行通知。
1.2.8伴随服务
1.2.8.1报价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采购人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使产品能良好地运作。
1.2.9结算方式
1.2.9.1验收合格后,由报价供应商提供付款申请交由采购人签字确认。采购人确认后,报价供应商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给报价供应商所交付产品及其配套产品(配件)金额90%的货款。
1.2.9.2若质保期内报价供应商善尽质保义务的,质保期届满后,报价供应商出具经采购人签字认可的质保期服务报告(如有)、质保期无遗留问题证明及付款申请。采购人于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报价供应商所交付产品及其配套产品(配件)金额10%的货款:
1.2.9.3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调整,双方同意自国家正式实行新税率之日后的合同付款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乘以(1+新税率)来计算合同含税价款,双方基于调整后的合同含税价款来进行结算。
1.2.9.4报价供应商未按时出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费用,直至报价供应商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报价供应商银行账户变更的,须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若报价供应商未及时通知,造成采购人向原账号付款,视为采购人已付款,所造成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回复函
实验室通用仪器与工具-蛋白纯化仪询价函我司已知悉。该项目我司报价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品牌、型号 | 供应商报价(不含税) |
1 | 蛋白纯化仪 | 1台 | 人民币:元 增值税税率: % |
注:以上报价为不含税综合报价。报价有效期为报价之日起至2024年09月30日。
如有其他要求,可在本回复函上一并列明。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价单位(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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