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室外强电部分电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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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室外强电部分电缆采购
项目概况: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NF-QZ-WZZB(2023)-017
本招标项目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电线电缆采购招投标。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1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7万吨级设计和施工)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使用岸线248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58万吨/年,设计年吞吐量为532万吨,主要货种为煤炭。陆域纵深约为544m,自东向西依次布置有码头前方作业带、散货堆场及生产辅助区,总面积约为13.51万㎡,建设两座98m跨度干煤棚堆场和配套设施。
2.2 招标物资清单
注:1、单批次具体供应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
2、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基本资格条件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3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相关物资供货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2 月 21日至2024年 2 月 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填写完整的附件《确认通知》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确认通知》可编辑版发邮件至*********@qq.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金鼓江项目+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全称)。招标人会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2 月 29 日上午10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含电子文件U盘),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勒沟东大街18号中交天航项目部,收件人:张泽177*****704(邮寄递交外包装请注明“金鼓江项目投标文件”,为避免信息泄露,建议不要在外包装及寄件信息中体现公司名称)。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 2 月 24 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请将附件《确认通知》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含4.1所述附件),连同可编辑版发送至*********@qq.com。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招标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勒沟东大街18号中交天航项目部
联系人:张泽 电 话:177*****704
标签: 分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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