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2024年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龙泉市2024年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龙泉市2024年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龙泉市2024年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龙泉市农村低收入农户保险费按244 元/人的标准执行,其中,该保险费资金从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保险费 150 元/人,从县级财政列支保险费94元/人;城镇低收入户、孤困儿童保险费244元/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精准帮扶机制,杜绝低收入农户因病因残返贫的现象出现,根据丽水市印发《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丽农发〔2021〕78号),按照“原有待遇保留、保障水平提高、资金统筹使用”的原则,将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保险、健康扶贫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统一整合为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整合后的保费按244 元/人的标准执行,该资金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浙乡振函〔2021〕4 号)文件要求,其中,该保险费资金从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保险费 150 元/人,从县级财政列支保险费94元/人,实现保险资金的有效保障。
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中标企业名单的通知》(浙乡振函〔2022〕1号)《丽水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省里明确2022-2024 年丽水市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中标单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作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在丽水市业务唯一承担单位,因此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承担2024年龙泉市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由于丽水市已将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健康扶贫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统一整合为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考虑到省里已通过公开招标以及保险赔付工作完整性和有效性,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551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 游春红
联系电话: 138*****268
传 真: /
地 址: 龙泉市中山东路14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叶文军
监管部门电话: 0578-*******
传 真: /
地 址: 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647.9 KB
标签: 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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