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JDHBF-WC1060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服务期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副食品(包含蔬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

详见招标文件

2024年04月至2025年04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接到采购人通知,于次日8:30分前配送至指定地点

北京市境内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卫生要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包1:约5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承诺所派遣员工无外籍人员(员工上岗前均需报招标人审核)。

(三)成立时间满三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类别。其肉类供应企业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内部采购网(www.plap.mil.cn)内部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内部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失信惩戒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开标现场查询)

(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声明(应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七)被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八)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九)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十)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十一)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指定网站(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二)投标供应商需在北京市辖区内具有配菜车间、冷藏保鲜库、干货仓库等设施,总体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北京市辖区内具备专用冷链运输车不低于10辆。

投标供应商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房屋、车辆出具产权或者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合同取得时间不低于6个月。

(十三)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农药残留检测能力,出具相关的检疫检测仪器照片及对应采购设备发票。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03月28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邮箱:*********@qq.com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肉类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内部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承诺声明;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9.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10.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1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

12.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

13.检疫检测仪器照片及对应采购设备发票。

  • 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工作组人员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考察通过后,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填报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文件费,招标文件通过所留邮箱向投标供应商发出;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E3%80%82">*********@qq.com。

2、线下领取。投标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第(三)项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赴报名现场,材料通过审查后,工作组人员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考察通过后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填报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文件费,招标文件通过所留邮箱向供应商发出。

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02。

注:招标文件发售前副食品筹措实施小组、监督小组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投标供应商在北京市辖区内具有配菜车间,有冷藏保鲜库、干货仓库等设施,总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专用冷链运输车不低于10辆,同时具备农药检测能力。提供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各一份,相关场地、车辆出具产权或者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产权或租赁合同取得时间不低于6个月。农药残留检测能力现场查看检测设备。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4月 16 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 16 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4月 16 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内部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先生

办公电话:185*****710

地 址:北京市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02

采购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1日

,北京市,大兴区

标签: 副食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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