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机关河东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运维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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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河东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TJSH2024F-02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项目概况
河东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盛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刘园商务大厦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SH2024F-0201
项目名称:河东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4.1027万元
最高限价:164.102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64.1027 164.1027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天津市河东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运维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3年0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及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扫描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到 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盛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刘园商务大厦501)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携带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刘园商务大厦5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刘园商务大厦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8号路2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盛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刘园商务大厦501
联系方式:022-********转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开元
电 话:022-********转80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盛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网格化管理 运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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