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式车辆检测线招标公告
轮式车辆检测线招标公告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2024年度,我部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套轮式车辆检测线。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需求计划(含技术指标、商务条件)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质疑,并给出意见建议,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轮式车辆检测线项目
项目编号:2024-JLBBDG-W1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该项目主要是订制1套轮式车辆检测线,用于替代传统室外路面试车方式。在室内条件下,实现对8×8系列、6×6系列和4×4系列轮式车辆的长距离行驶试车,同步开展车辆动力性能、传动效率等指标检测。具体需求如下:
1.可进行车辆跑合试验,可实现车辆倒挡、爬挡,以及各高低挡位状态下的磨合。
2.可进行车辆加速性能试验,对车辆发动机及传动装置的输出效率进行定量评价,能够测量各挡位时车辆有效输出动力,检测各挡之间的平顺性。
3.在预设的程序控制下,可对车辆测试全过程进行自动引导和提示。
4.设计安装可靠的车辆系留装置,确保试验过程安全可控。
5.自动生成检测报告。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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