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公开招标集美区学校校外供餐集体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集美区学校校外供餐集体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4-HCGK-SH52-集美区学校校外供餐集体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集美区学校校外供餐集体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CGK-SH52

项目名称:集美区学校校外供餐集体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0

最高限价(如有):0

采购需求:集美区学校校外供餐集体配送服务,数量:1项,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1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按以下2项任意提供一种:①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或该半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②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含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5投标人服务于本项目的食品加工处理区面积不小于500㎡,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6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用信息查询

3.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3.8.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75*****090*****。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江小姐 0592-*******

售价:人民币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预算:15元/人?餐。

2.拟确定服务商数量:不超过10家。

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4楼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危小姐

电 话:0592-*******


标签: 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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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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