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食堂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
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食堂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队食堂维修改造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行政区域 | 灯塔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1日 16: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阳市白塔区东六道街32-5号 辽宁华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01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阳市白塔区东六道街32-5号 辽宁华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殿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161 | ||
采购单位 | 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灯塔市烟台街道兆麟东路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耿主任 04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华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183*****16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殿东 |
项目概况
大队食堂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阳市白塔区东六道街32-5号 辽宁华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4GCL-03-19
项目名称:大队食堂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棚拆除、地面拆除、墙面工程、门窗安装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阳市白塔区东六道街32-5号 辽宁华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白塔区东六道街32-5号 辽宁华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白塔区东六道街32-5号 辽宁华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人购买文件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明材料;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座机+手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灯塔市烟台街道兆麟东路50号
联系方式:耿主任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83*****161
联系方式:吴殿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殿东
电 话: 183*****161
标签: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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