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辉楼和园、安园、安园住宅、瑞景楼商业、书香世家商业、汇德居住宅、桃源居、香坎家园房产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2次
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辉楼和园、安园、安园住宅、瑞景楼商业、书香世家商业、汇德居住宅、桃源居、香坎家园房产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2次
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辉楼(和园、安园)、安园住宅、瑞景楼商业、书香世家商业、汇德居住宅、桃源居、香坎家园房产销售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辉楼(和园、安园)、安园住宅、瑞景楼商业、书香世家商业、汇德居住宅、桃源居、香坎家园房产销售代理服务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辉楼(和园、安园)、安园住宅、瑞景楼商业、书香世家商业、汇德居住宅、桃源居、香坎家园项目的市场调研分析、项目营销总体策略、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销售分期控制、价格定位及策略、渠道推广;整体广告策划、项目形象策划、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对德辉楼(和园、安园)、安园住宅、瑞景楼商业、书香世家商业、汇德居住宅、桃源居、香坎家园项目进行销售代理。中标后,每个项目须根据甲方需求配备足够人员。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10%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680.1945万元。
2.3项目地点:滨海县德辉楼(和园、安园)、安园、瑞景楼、书香世家、汇德居、桃源居、香坎家园。
2.4工 期:730日历天
注:730日历天为预估量,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总房源销售量达80%之日止。
2.5质量标准: 合格 。
注:满足招标人房产销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自2023年3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2023年3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2023年12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链接地址:http://112.24.96.37:9890/026/******/******011/********/******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 CA 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 CA 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 0515-********;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 0515-********,400-998-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5日15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所涉项目的佣金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为:
(1)月基本服务费(按月支付,总计6个月)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月基本服务费(¥*****元)。支付方式:乙方于每月30日前提供次月月基本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确认无误后在次月5日前支付乙方当月月基本服务费。
(2)代理佣金
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以套为基数)(不低于销售合同总额的30%)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按实际到款金额予以支付佣金。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后,支付剩余部分的佣金,直至佣金全部结清。
佣金付款时间:佣金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甲乙双方确认结算单且乙方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
备注:中标后,德辉楼(和园、安园)、安园住宅、瑞景楼商业房产销售代理项目和房屋所有权公司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香世家商业、汇德居、桃源居房产销售代理项目和房屋所有权公司滨海恒发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香坎家园房产销售代理项目和房屋所有权公司滨海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项目月基本服务费由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云海小镇智谷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525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80*****22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路166号)二楼2108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167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80*****919
邮 箱:*********@qq.com
2024年3月21日
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名称 | 与相关证书一致(如企业更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视同 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签署规定,正本投标材料中关于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及投标人的签署和章印必须直接签署、盖 章,不得复印使用。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报价 | 报价唯一、不低于成本、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日(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合格 | |
付款方式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技术响应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投标人须知 6.5 无效标书条款”的第(8)、(9)、(16)的情形。 | |
标书有效性 |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 6.5 无效标书条款”的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40分) | 投标报价(40分)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取值范围:95%、96%、97%、98%,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等于评标基准价(4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 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服务方案 (39)分 | 市场竞争环境分析 (6)分 | 投标人对市场环境、市场板块划分、竞品研究分析的等进行评价,在4.2-6分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营销策划方案 (6)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营销策划方案,营销策划方法和深度,进度安排等进行评价,在4.2-6分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广告策划方案 (6)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广告策划方案,广告策划方法和深度,进度安排等进行评价,在4.2-6分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定价策略及依据说明(7)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本项目组织定价策略及依据说明,酌情打分,在4.9-7分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
销售代理方案 (7)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代理方案进行评价,在4.9-7分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渠道推广方案 (7)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渠道思路、打法,创新渠道方式、渠道工作铺排方案进行评价,在4.9-7分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
销售方案(16)分 | 销售进度目标(8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本项目销售进度目标,酌情打分,在5.6-8分间打分。 注:销售目标分阶段性目标和全盘目标,以提供的附件1:“销售进度目标表”为准,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不得分。 |
销售团队(8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销售团队成员人数、资质证书、学历、工作经验等方面综合评分,在5.6-8分间打分,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不得分。 以提供附件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和团队成员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不得分。 | |
业绩 (5)分 | 业绩(5)分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过单个销售代理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的,有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未提供或相关指标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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