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儿童医院水源热泵机组年度维保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沈阳市儿童医院水源热泵机组年度维保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儿童医院水源热泵机组2024-2025年度维保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沈阳市儿童医院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1日 16:25
预算金额 ¥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矫捷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沈阳市儿童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矫捷/024-********
附件:
附件1 公示.doc
附件2 论证1.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市儿童医院

项目名称:沈阳市儿童医院水源热泵机组2024-2025年度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对医院中央空调设备升级改造维护,主要是对上海富田空调主机更换压缩机,并进行冷媒系统、油路系统清洗及调试工作。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院需要对现在使用的上海富田生产的中央空调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维护,因服务配套需求,需要继续由原生产厂家完成。因设备生产厂家“上海富田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不做改造维护,授权“上海富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对设备的改造维护。 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符合辽宁省财政厅采购处《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相关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第六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相关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富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988号11幢2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沈阳市儿童医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4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室            

联系方式:矫捷/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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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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