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迎宾馆机关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迎宾馆海鲜水产品冻品调料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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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迎宾馆机关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迎宾馆海鲜水产品冻品调料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SZB-2024-ZB003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迎宾馆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迎宾馆海鲜水产品冻品调料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4-ZB0037
项目名称: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迎宾馆海鲜水产品冻品调料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万元
最高限价:2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0 280 其他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且在有效期内。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中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证明文件须放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到 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方式:1、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磋商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公对公),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SZB-2024-ZB0037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河西支行、账号:723*****826********(2)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公章)及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及供应商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jhszb@163.com。(3)邮件主题为:HSZB-2024-ZB0037获取磋商文件资料。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并请供应商缴费后及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2、现场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且均须加盖公章。现场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3、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迎宾馆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22-********

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1日

标签: 配送服务 水产品 海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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