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采购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评价服务项目的公告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采购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评价服务项目的公告
医院将以公开挂网的形式引进一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医院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评价服务项目。医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次比选产生一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医院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评价服务项目,依据国家医保局及省市医保专项检查政策标准、数据提取规范、国家医保三目录标准等,进行HIS系统提取数据与校验、数据对码映射、大数据统计与专项分析等服务,主要用于医院是否存在的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量(重复) 收费超医保限定用药等其他医保不合理诊疗问题及其它疑点数据筛查。
三、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适应本项目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质预审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挂网次日起3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成都市庆云南街10号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四号楼三楼)进行资质预审并领取比选文件,资质预审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六)参选人没有任何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承诺(提供承诺函);
注:所有证件交复印件盖鲜章各一份,并携带原件备查,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另行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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