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项目绩效目标8个,预算资金722.3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1.“人民防空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组织和协调国防动员活动,确保在战争、武装冲突和其他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动员和组织各种资源以应对外部威胁和保障国家安全。为科学、有效地开展国防动员日常工作所需的经费。
(2)立项依据。六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人民防空训练工作指示的通知》(六人防〔2020〕20号)和《市国动办关于做好国土空间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和全市人防工程数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宣传国防动员知识,提高公民的国防安全意识,提升公民的国防素质;对应急装备器材更新和作战指挥中心设施设备更换维护,保证各种专用装备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6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科学、有效地组织国防工作,在精简常备军的同时,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是增强国防实力、保卫国家安全的需要,从而保障国家安全。
2.“40项民生工程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40项暖民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继续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立项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3)实施主体。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3号)精神,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推动民生工程精准实施、精细管理,民生政策及早落地、持久惠民,确保民生工程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
(7)绩效目标。扎实做好民生工程,确保2024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3.“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保障农产品成本工作顺利开展所需的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皖财建〔2023〕152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产品成本调查专项经费的通知》。
(3)实施主体。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我县承担了包括中籼稻等3种农产品成本和收益、生猪和蛋鸡生产成本和收益、农户种植意向等14个调查项目的国家任务,为保证这些调查项目的顺利开展,国家发改委给霍邱发改委下达的农产品调查专项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6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得到精准有效的成本和收益数据,完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上级部门制定科学的宏观政策提供基础数据。
4.“节能监察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节能监察办法》要求,要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建立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
(2)立项依据。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节能监察工作是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保障能耗双控目标完成的重要抓手,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我委对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加强监督管理,对关键性的项目在进行节能评审同时加大监督管理,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包括节能工程投入、节能宣传培训,节能诊断和表彰奖励。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节能监察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及代码 | 【025】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上年结转 | 0 |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 | 保障重点企业的节能评审工作的顺利的实施,完成节能宣传培训,节能诊断和表彰奖励,从而保障我县节能工作顺利的开展。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一企一诊数量: | 至少6个 | |||
节能政策发放传单: | 不低于500个 | |||||
质量指标 | 经费到位率 | 100% | ||||
目标完质量 | 100% | |||||
时效指标 | 经费拨付及时率 | 100% | ||||
工作完成时限 | 责任期内完成 | |||||
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总成本 | 小于等于1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促进社会发展 | 有效提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有效降低碳排放总量,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证我县的碧水蓝天 | 有效保障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节能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 持续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90% |
5.“统计员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已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和服务业统计员实行补贴,更好地完成我县投资统计工作。
(2)立项依据。霍政办秘〔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3)实施主体。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按照实际在建并报送投资的项目对企业统计员和入统的服务业企业统计员进行补贴发放。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万元。
(7)绩效目标。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6.“物价减免收费财政保障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价格管理相关业务正常开展。
(2)立项依据。2021年预算批复文件和2002年《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性收费年审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1043号文件。
(3)实施主体。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正常有序开展价格管理,调定价前的成本监审及价格成本调查等业务。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
(7)绩效目标。确保价格管理、成本监审、价格认定及价格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物价减免收费财政保障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及代码 | 【025】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 | ||||||
上年结转 | 0 |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 | 确保价格管理、成本监审、价格认定及价格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具体业务涉及量 | 价格管理、成本调查与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定4个 | ||||
质量指标 | 经费到位率 | 100% | |||||
目标完质量 | 100% | ||||||
时效指标 | 经费拨付及时率 | 100% | |||||
工作完成时限 | 责任期内完成 | ||||||
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总成本 | 小于等于2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开展价格管理各项目工作,保障我县物价水平稳定运行 | 有效保障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经济持续增长 | 持续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90% |
7.“项目前期谋划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本编制及专家评审费用。
(2)立项依据。霍政办〔2022〕1号关于印发霍邱县“扩投资增动能赶超发展”激励机制的通知。
(3)实施主体。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完成政府投资性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规划、初步设计等文本编制及专家评审费用。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万元。
(7)绩效目标。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更好地指导、推进项目开展,有利于后期施工的指导监督。
8.“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项目投资、节能、电力设施保护、能源、粮食仓储,公共交易等领域监督执法,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
(2)立项依据。综合执法大队成立文件和巡视整改要求。
(3)实施主体。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对项目投资、节能、电力设施保护、能源、粮食仓储,公共交易等领域开展监督执法。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
(7)绩效目标。查处今年我县粮食安全、招投标、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违法案件,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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