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单相机、相机稳定器采购询价公告

微单相机、相机稳定器采购询价公告

微单相机、相机稳定器采购询价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工作所需,特进行微单相机、相机稳定器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微单相机(含机身、镜头、储存卡)、相机稳定器。

(二)质量要求:响应供应商所报、所供货物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三)技术参数:参数见附件1。

二、商务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其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询价项目,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3.工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二)供应商服务要求

1.提供1年质保,并填写售后服务承诺和保障;

2.售后服务的其他要求以行业标准为准;

3.提供备机协议(1年质保期内)。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合同签订生效,所有产品交付使用,验收合格。采购人首先向中标商支付“中标总价款-质保金700元”,质保金一年后支付完成。

三、最高预算价:最高限价为*****元(报价超出本预算无效)。

四、供货时间及地点:

1.签订合同或确定供货清单后7日内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为不得更改的一次性报价。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宜宾市城区内目的地交货价,报价含税金、运输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时必须注明供货时间。

2.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内容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列明品牌、型号。未清楚列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报名方式:递交纸质报名表、报价资料等。(报名表见附件2)

4.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

(1)报名请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办事机构证明文件。

(3)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3)

六、成交原则:满足采购要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投标价出现相同情况,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决定中选供应商。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长江路158号

联系人:陈女士189*****449

监督电话:凌主任 138*****866


附件1:技术参数.doc

附件3:报价一览表.doc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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